“田某涉违规股票转让及信披违法,证监会重罚逾2亿”

证监会重拳出击:三起重大违规案件处罚决定公布
田汉等违反股票转让规定及信息披露违法
一致行动人违规转让股票
证监会近日对田汉及其关联公司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经调查,田汉作为京汉控股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建水泰融构成一致行动人。在2021年2月至7月期间,田汉通过他人账户及建水泰融通过其证券账户,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奥园美谷”股票,涉及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66%至2.73%不等,违法所得高达数亿元。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田汉和京汉控股在持有“奥园美谷”股票期间,未如实向上市公司报告持股情况,导致奥园美谷2020年年报股东情况存在虚假记载。此外,田汉和京汉控股在2021年2月至6月期间,合计转让“奥园美谷”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44%,但未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证监会对田汉个人合计没收违法所得近2亿元,并处以2250万元罚款;对京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建水泰融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没收违法所得近300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
延安必康财务造假案
年度报告虚增收入及利润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谷晓嘉因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证监会处罚。调查显示,延安必康子公司通过虚构采购、销售业务等手段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2019年和2020年,虚增收入分别占当期披露收入的14.34%和5.47%,虚增利润总额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3.03%和16.99%,导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担保披露不实
延安必康在2020年发布的公告中声称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但后续年度报告中该披露存在虚假记载。此外,延安必康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情况,涉及收购徐州北盟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时的担保事宜。证监会对谷晓嘉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同时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夏德全操纵证券市场案
控制多个账户操纵股票
夏德全因操纵证券市场行为受到证监会处罚。调查发现,夏德全控制使用多个证券账户操纵多只股票,盈利金额近2800万元。夏德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证监会决定没收夏德全违法所得,并处以同等金额的罚款,总计近5600万元。
结语
证监会此次公布的三起行政处罚决定,彰显了监管机构对资本市场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通过严厉打击违规行为,证监会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